山东鲁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收证、立案查处
时间:2016-08-25 点击数:3199
山东鲁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被收证、立案查处
山东鲁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《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依据有关规定,省畜牧兽医局(2016-8-23)委托菏泽市畜牧兽医局代收回该企业《兽药生产许可证》和《兽药GMP证书》。
一、检查发现问题
1、生产车间脏乱差:水针车间浓配间房顶不符合洁净区要求、地漏不符合要求,碳称量室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;粉剂散剂预混剂车间设备、卫生未按照GMP要求清洁、维护保养。
2、生产记录造假。当天生产的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未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,标签标示生产日期(2016年06月17日)与实际不符。
3、物料管理较混乱。原辅料无货位卡,未按照规定存放,中药提取物(内部调剂)不符合相关要求;成品无货位卡,未按规定存放;化验室存放杂物,未按照国家规定购置、存放易制毒试剂等缺陷项目。
二、处理措施
1、省畜牧兽医局委托菏泽市畜牧兽医局代收回该企业《兽药生产许可证》和《兽药GMP证书》。
2、暂停该企业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业务受理,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顿三个月的处理意见。
3、责成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封存当天生产的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,并立案依法查处。
山东省畜牧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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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自:现代畜牧网 http://www.cvonet.com